第五条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第六条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各采取措施
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各采取措施介绍如下:
Ⅳ级:根据需要于应急响应启动后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
Ⅲ级:根据需要于应急响应启动后18小时内,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
Ⅱ级:根据需要于应急响应启动后12小时内,派出部领导或总师带队的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加强技术指导。
I级:根据需要于应急响应启动后8小时内,派出部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加强技术指导。
干旱防御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Ⅳ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或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中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中度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或1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发生中度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个江河湖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
(4)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或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严重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或1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个江河湖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且有发展趋势
(4)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Ⅱ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特大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或1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座供水大型水库水位低于死水位
(4)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Ⅰ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I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2)预报2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五个等级,分别是:
一 级应急响应
二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响应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条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第二条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第三条 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第七条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防汛iv级应急响应是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要采取行动了,工作组,物资等要到位了
防洪应急预案
四级响应等级标准四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5—10年一遇的洪水,或一个区县发生洪涝灾害,或大型水库超过警戒水位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0人以上,或因灾死亡5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等。
三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5—10年一遇洪水,或两个(含两个)以上区县发生洪涝灾害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或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等。
二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或主要行洪河道达到保证水位,以及河道堤防发生严重险情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或因灾死亡20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4000间以上。
一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或主要行洪河道超过保证水位,城市防洪堤堤防发生严重险情,或两个(含两个)以上蓄滞洪区启用滞洪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万人以上,或因灾死亡50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