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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几级响应最严重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几级

时间:2024-05-2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救援用品 文档下载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防汛级别有几级的分别IV

法律分析:根据天气预报、已经出现降雨情况和实时汛情等,将未来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防汛突发事件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几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我国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4级,最高级别为Ⅰ级,最低级别为Ⅳ级。具体如下: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干旱影响正常供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防汛应急预案分几级

四级

一级响应和三级响应的区别是什么?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一级为最高级别,三级为较重级别。

应急响应是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应急方户准备的一种,编制应急方案,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所以,本单位的人员对应急方案必须熟悉。应急方案实际就是一个程序,应符合本地区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性,有很强的针对性。

3、应急响应的第一步是保护自身,抢救生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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