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处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执行。沿黄的引黄涵闸渡汛措施,根据省黄河防汛有关方案,由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制定。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2011修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第二章 防汛组织第六条 省防汛指挥机构,在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省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分别设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第七条 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处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第八条 河道管理机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和河道沿岸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汛期设立防汛机构,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参加防汛抗洪工作。第九条 城建部门设立的防汛办事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处理城市市区的防汛日常工作。石油、电力、邮电、铁路、公路、航运、工矿以及商业、物资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应组成临时防汛组织,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第十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常备防汛队伍,对水库、堤防还应组织防汛抢险预备队,对黄河和其他防汛任务大的河道要建立防汛机动抢险队。行滞洪区应组织迁安与救护队伍。第三章 防汛准备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或省确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包括防御一般洪水和超标准洪水措施)。
黄河、淮河干流的防御洪水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唐白河、伊洛河、惠济河的防洪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其它河道的防洪方案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和河道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本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施行。
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执行。第十二条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区或者河道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抗洪措施,在征得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同意后,报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条 大型水库(含按大型管理的中型水库)、重点水闸及主要防洪河道,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市、地和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工程规划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在兴利服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河道防洪保证任务,报省防汛指挥机构批准。陆浑水库和板桥、宿鸭湖、南湾、鲇鱼山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分别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淮河水利委员会批准。沿黄的引黄涵闸渡汛措施,根据省黄河防汛有关方案,由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制定。其他水库、水闸、水电站和河道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保证任务,分别由市(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批准后,由水库、水电站、水闸和河道管理单位负责执行。第十四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期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报有直接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该防汛指挥机构对所报问题必须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查。第十五条 河道清障,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的改建或拆除,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河道管理的法规和规章执行。
防汛工作实行什么方针?遵循什么原则?
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从中央到地方均设有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汛工作。其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
原则: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扩展资料:
汛期防止洪水为害,保障防护区安全的工作。
汛前准备包括:培训防汛人员;检查防洪工程设施,消除隐患;制定度汛方案;备足防汛物料;建立健全洪水预报警报系统。
汛期工作包括: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防汛值班,及时了解气象水文状况,预报水情,必要时下达警报;巡查和守护防洪工程,运用防洪系统各项措施,依据水情和工程状况以及防汛调度计划,控制调度洪水,遇有险情立即抢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请示上级同意后采取紧急措施(如分洪、撤离分洪区居民等)以减小损失。
汛后对防洪工程及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对抢险工程要加固;若采用分洪等紧急措施,则应作好善后工作。中国在西汉时已设治河机构管理治河和防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汛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安全防汛措施及度汛方案采用哪个规范
防汛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防汛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即每年汛前和汛期都要立足于早来水,来大洪水,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减少洪水造成的损失。 防汛的任务是什么? 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威胁防汛工程安全时,采取有力的防洪措施,做到日夜防守,及时抢险。在遇到工程设计标准以内的暴雨和洪水,一定要按规定标准确保安全度汛;在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充分利用工程设施的防洪潜力,应采取紧急有效的防汛抢险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洪水灾害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 防洪工作有哪些基本原则? 根据《防洪法》第二、 三、四条的规定: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应做好哪些工作?汛期应如何进行检查及如何进行应急处置
一、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应重点做好对建筑施工,中、小河流,边坡、桥梁,山塘、水库,城市低洼部位和危房,矿山、非煤矿山,旅游景区等领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各类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安全责任制并实施整改,通过气象、水文、防汛、地灾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加强监测监控预警。二、汛期检查应着重于邻水邻崖的旅游景点、村庄,城市低洼部位和危房以及山塘、水库的堤坝的检查,防止堤坝溃破、漫水,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处置应立足于管用实用,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和管理。探索“双盲演练”和“桌面推演”,着力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措并举,探索社会化储备方式,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创新模式,强化训练和管理,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真正能拉得出、用得上;突出学生、城镇居民、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广泛扎实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知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汛的工作格局。
参考资料:http://www.zunyi.gov.cn/zwgk/jcxxgk/yjgl/yjdt/201705/t20170525_478012.html?comefrom=zw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