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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实施什么的方针 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害,我国制定了什么样的工作方针,实质是什么

时间:2024-06-1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救援用品 文档下载

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防汛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

法律分析:防汛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防汛工作实行什么

法律分析: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洪水怎么防御

加固河堤,疏通河道,定时检查排险。

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害,我国制定了什么样的工作方针,实质是什么

加强地质灾害的科学研究,建立灾情检测预警系统,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减灾工作体系;实施预防措施;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意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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