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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实施什么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修订)

时间:2024-07-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救援用品 文档下载

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洪水调度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修改洪水调度方案,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及时检查动力线路,防止电线破损而导致在潮湿环境下漏电,危及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第二章 防汛组织第六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长江和黄河,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机构。长江和黄河的重大防汛抗洪事项须经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流域机构,设立防汛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本流域的防汛日常工作。第七条 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市区的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也可以设在城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第八条 石油、电力、邮电、铁路、公路、航运、工矿以及商业、物资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应当设立防汛机构,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第九条 河道管理机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和江河沿岸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所辖水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组织和参加防汛抗洪工作。第十条 有防汛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队伍,并责成有关部门将防汛队伍组成人员登记造册,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
  河道管理机构和其他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可以结合平时的管理任务,组织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队伍,作为紧急抢险的骨干力量。第三章 防汛准备第十一条 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后,经有管辖权的流域机构审查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施行。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本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施行。
  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第十二条 有防汛任务的地方,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调度方案。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海河流域的永定河、大清河、漳卫南运河和北三河)、松花江、辽河、珠江和太湖流域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有关流域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有关流域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没有设立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的,报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其他江河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洪水调度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修改洪水调度方案,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业应当根据所在流域或者地区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规定本企业的防汛抗洪措施,在征得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监督实施。

我国防灾减灾的工作方针是

我国地震工作方针是: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建筑防汛措施怎么写?

防洪防汛措施为切实做好雨季防汛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员财产损失,现将防洪防汛工作安排如下:一、防汛总目标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方针,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理念,贯彻“全员防洪、科学防洪”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施工人员、项目营区、物资设备安全渡汛。二、工作原则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三、雨季防护措施为现场施工人员配置雨具,为方便施工操作,雨具应为衣、裤分开的两截雨衣。进入雨期施工期间,必须对所有一线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各施工员进行雨期施工组织措施交底。施工场地内的走道板面应设置防滑条及走道栏板防止在雨天路滑的情况下人员行走时滑倒。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雨天在非通道部位行走。雨天时机电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雨遮盖措施,防止设备受潮出现漏电,甚至短路问题而损坏,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检查动力线路,防止电线破损而导致在潮湿环境下漏电,危及人身安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为确保雨季期间的安全生产,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到人,我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建立防汛期间干部值班制度,成立专门的防洪小队和抢险小队,遇雨水天气须上路巡视,确保排水畅通,有险情须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施工机械每天必须检查,够槽施工时必须距槽边留有足够安全距离,设专人指挥;施工后机械停放至指定场地,严禁雨天沟槽边停放。针对白成地区雨季的特点,防汛工作应尤其重视。要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因此要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施工期间必须每天认真收听天气预报,安排好第二天的工作。项目部根据防汛工作特点、地理环境分析找出更具体和详细的防汛薄弱环节及易产生积水的部位,事先进行预防性修缮。对重点防汛区段和部位设防汛监督岗,派专人看守,昼夜监护,落实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巡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及处理。为解决排水问题,在涵体两侧设排水边沟与现况雨水明渠进行连接,将雨水排入现况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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