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当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中心花园小区汛期安全。
洪涝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有哪些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不同防汛等级的启动条件
暴雨预警报告作为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解决预案启动滞后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增加了指挥长值班、专班集中、派出应急处置组等内容。省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省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指什么
一、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汛Ⅰ级应急响应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出现超标准洪水;需要启用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应急响应措施: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做好各类突发性灾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险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应急响应措施:要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三、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当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应急响应措施: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充分做好排涝工作。
四、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发生局部暴雨和山洪灾害。
应急响应措施: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要及时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条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第二条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第三条 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第七条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地下停车场防汛预案
2010年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心花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
组长:***
抢险队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保洁班
共计22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办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中心花园小区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中心花园小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中心花园小区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中心花园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服务中心主任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中心花园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3把铁锹,沙袋至少20袋,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小区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服务中心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防汛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指什么
一、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汛Ⅰ级应急响应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出现超标准洪水;需要启用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应急响应措施: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做好各类突发性灾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险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应急响应措施:要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三、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当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应急响应措施: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充分做好排涝工作。
四、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条件为: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发生局部暴雨和山洪灾害。
应急响应措施: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要及时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条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第二条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第三条 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第七条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洪涝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有哪些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不同防汛等级的启动条件
暴雨预警报告作为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解决预案启动滞后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增加了指挥长值班、专班集中、派出应急处置组等内容。省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省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